「股票期權 (Stock Option)」為立約雙方,即買方與賣方之間共同訂立的合約。買、賣雙方透過港交所的交易系統自動對盤成交。
買方的權利與賣方的責任
「股票期權」的買方,有權利(Option),但並無責任,在某段時間之內,以既定價格(行使價 Exercise Price),跟賣方交易期權的相關股票。而「股票期權」的賣方,則絕對有責任履行該合約。
期權種類及持倉類別
股票期權可分為認購期權(Call Option)和認沽期權(Put Option)兩種。
一般稱期權買方持有的是長倉(long),而期權賣方持有的是短倉(short/option underwriter)。
認購期權
認購期權買方(Long Call Option),擁有以既定價格(行使價 ),買入既定數目某股票的權利。認購期權買方,一般是因為認為某股的股價將會上升,因而付出期權金買入該股的認購期權。待認購期權價格因正股股價上升而增加時,再行賣出該認購期權止賺。
認購期權賣方(Short Call Option),需要履行以既定價格(行使價),賣出既定數目某股票的責任。認購期權賣方,一般是因為認為某股的價格將會下跌或輕微上升或保持牛皮,因而賣出該股的認購期權,以賺取期權金。
認沽期權
認沽期權買方(Long Put Option),擁有以既定價格(行使價),沽出既定數目某股票的權利。認沽期權買方,一般是因為認為某股的價格將會下跌,因而付出期權金買入該股的認沽期權。待認沽期權價格因正股股價下跌而增加時,再行賣出該認沽期權止賺。
認沽期權賣方(Short Put Option),需要履行以既定價格(行使價),買入既定數目某股票的責任。認沽期權賣方,一般是因為認為某股的價格將會上升或輕微下跌或保持牛皮,因而賣出該股的認沽期權,以賺取期權金。
期權金(Option Premium)
當賣出認沽/認購期權時,由於賣方需要承擔潛在損失或放棄賺取利潤之風險,因此賣方將會收到由買方支付的一筆金額作為報酬。該金額即為買賣期權的價格,又稱為「期權金 Option premium」。
風險
期權買方的風險只限於買入期權時所支付的期權金。故有人稱,買方的風險有限,因為最多損失所有期權金,而潛在利潤則可以因為正股股價大升或大跌而很大。
至於期權賣方的利潤則有限(只限於已收取的期權金),而潛在風險則可以因為正股股價大升或大跌而很大(人們常說風險無限大,實際上又不是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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